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18日讯(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王丹妮)为了达到多获赔偿的目的,竟然在法庭上进行虚假陈述,甚至相互串通制作伪证。记者今日从望城区法院获悉,该院日前审理了3起交通事故案件,这些案件中原告均打赢了官司,却都因为妨碍案件审理被法院罚款数千元。
证据不实:3起案件当事人均被罚款
曾某因为一起交通事故,将某公交公司、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。曾某在接受庭审询问,对其实际误工时间、收入发放形式及误工期间是否存在收入减少等问题作出陈述,并提交了相应证明材料。但经法官向曾某单位核实后,发现他说了假话而且公司出具的证明材料也不真实,于是对原告曾某作出罚款了1000元的决定。同样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,原告虢某则是在接受庭审询问时,对其实际居住的情况作出虚假陈述,并向法院提交了不实的租房协议和租房合同作为证据材料。而周某协助虢某共同制作租房协议和合同,两人的行为均妨碍了案件审理,望城法院分别对虢某和周某作出罚款5000元、2000元的决定。在另一起案件中,原告杨某则是对其实际工作岗位、工资标准及工资发放形式等向法院提交不实的证据材料,同样被法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。
司法建议:用人单位如实出具证明
记者了解到,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激增,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问题日渐突出,而由此产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。在这些案件中,经常出现一些受害人伪造证据、提供虚假证明以获取更多赔偿的情况。“如果当事人不遵循诚实信用原则,无视法律规定,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故意捏造案件事实,将会对法官认定案件事实造成严重阻碍,影响司法公正。”望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严格审核相关证据材料,并加大处罚力度,“对涉及单位、基层组织、党员、公职人员妨碍民事诉讼的,将向纪委、监察委、政法委等部门移送相关线索或通报情况;涉及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有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,将向相关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司法建议,要求调查处理并回复函。”
另据了解,望城法院除了对虚假陈述、伪造证据的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外,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,建议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,严格审查本单位职工实际情况后,如实详尽地为当事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,避免发生出具不实不详证明材料等妨害民事诉讼的情形。